饶阳县廉价房(金泰华庭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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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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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饶阳廉价房(金泰华庭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廉价房(金泰华庭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20)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5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项目设在衡水市饶阳县城内,振兴街东侧,人民路北侧。本项目为四个单体,全部为住宅。其中,一栋为18层住宅,地下两层,地上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为框架结构。地下车库6000平米。 一标段:六七号楼施工。二标段:八号楼和地库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3.4《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黑名单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投标。) 3.1.3其他要求: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9 09:00至2021-10-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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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廉价房(金泰华庭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20)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5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项目设在衡水市饶阳县城内,振兴街东侧,人民路北侧。本项目为四个单体,全部为住宅。其中,一栋为18层住宅,地下两层,地上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为框架结构。地下车库6000平米。 一标段:六七号楼施工。二标段:八号楼和地库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3.4《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黑名单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投标。) 3.1.3其他要求: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9 09:00至2021-10-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饶阳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luyue@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天翼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2021009300183682 |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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