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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怀德路片区棚户区(南大街、原物资局)改造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怀德路片区棚户区(南大街、原物资局)改造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110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怀德路片区棚户区(南大街、原物资局)改造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好改革局以咸安发改投资字【2015】12号文、咸安发改投资字【2015】60号文、咸安发改审批字【2019】2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泉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69.53%贷款:30.47%招标人为咸宁泉兴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怀德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总面积58亩,拆迁居民总户数739户,拆迁总建筑面积65952.05㎡(其中居民住宅面积56717.73㎡)。新建商住用房用地面积21728.83㎡,总建筑面积136254.44㎡。其中:住宅面积51354.44㎡(就地还建26339.97㎡),商业面积50400㎡(就地还建8245.41㎡),社区服务中心和公共厕所等1500㎡,地下室车库33000㎡;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5640万元,其中:货币补偿费16111.3万元,还建工程费用40364.82万元,其他相关费用6418.7万元,工程预备费1403.51万元,建设期财务费用1341.67万元。
其他:1、服务期: 30日历天。2、工程设计费: 191.2338万元, 按照咸政办发〔2018〕19号文件45%计取(最高限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方案(含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布置、单体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2.初步设计图纸(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弱电、市政、消防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上述各专业设备清单;设计概算书)。(招标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增减项目,所涉及内容中标人无偿进行修改)。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0。其中:/。
  2.3其他: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专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五年(投标截止前5 年)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在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5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 1项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在4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设计工作。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泉兴
置业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咸宁市正
信工程造
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咸安区银
桂路18
6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3
9号(国
际大厦1
2楼)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传真:
0715-8181388
电子邮件:
1842691948@qq.com
电子邮件:
32940845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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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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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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