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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二次)。
二、项目预算:10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保险期:本招标项目首次保险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年度服务考评结果,可续签一年期合同(一年一签,但续签不得超过两年),总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经中国银保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南通市具备经营财产险资格的保险支公司或其上级公司,南通市支公司或上级公司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参见第八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21年4月-2021年9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各磋商投标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北朱家园路5号)中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信息媒价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磋商投标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单位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磋商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磋商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磋商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磋商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13-80107977,邮箱:13016797299@163.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DE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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