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分包一更正公告

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分包一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10021-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分包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二、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二)更正内容:1、关于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镇、村级农险人员”的要求,将原“投标人在宿豫区区域内配备乡镇(街道)级至少 1 名农险专员的,每乡镇(街道)得1分,最高得 3分;每个乡镇(街道)下辖村级协保员配备到位加 0.5分,最高得3分。提供宿豫区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认可的人员花名册,并提供与协保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及劳务报酬支付凭证,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改为:“投标人在宿豫区区域内配备乡镇(街道)级至少 1 名政策性农险专员的,每乡镇(街道)得1分,最高得 3分;每个乡镇(街道)下辖村级政策性农险协保员配备到位加 0.5分,最高得3分。提供宿豫区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认可的人员花名册,并提供与协保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及劳务报酬支付凭证,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关于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农业保险服务经验”的要求,将原“1.投标人或其市级公司经办过2018-2020年度宿豫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告),与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议原件扫描件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投标人近 3 年(2018-2020
年)参与实施宿豫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每参与实施一个中央或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得 0.5 分,最高得分4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宿豫区范围内开办的中央或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保单和经办市或区主管部门证明”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改为:“1.投标人或其市级公司经办过2018-2020年度宿豫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告),与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议原件扫描件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投标人近 3 年(2018-2020
年)参与实施宿豫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每参与实施一个中央或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得 0.5 分,最高得分4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宿豫区范围内开办的中央或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保单和宿豫区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地址:宿豫区珠江路10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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