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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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扬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 (YZRXJC-2021118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RXJC-2021118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6.52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汤汪乡技防监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完成所有监控安装并运行、验收合格,含三年运行费用及免费维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纳税证明材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工程给予5%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产品生产企业或提供服务/工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踏勘。
2、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仅限一人参加现场开标。
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途经(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因进入代理机构需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等等,请各供应商所派人员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所派人员应尽快离开,不得在办公楼内聚集、攀谈、逗留。
3、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网站附件1-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网站附件2-YZRXJC-2021118号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pdf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RXJC-2021118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技防监控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6.52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汤汪乡技防监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完成所有监控安装并运行、验收合格,含三年运行费用及免费维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纳税证明材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工程给予5%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产品生产企业或提供服务/工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踏勘。
2、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仅限一人参加现场开标。
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途经(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因进入代理机构需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等等,请各供应商所派人员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所派人员应尽快离开,不得在办公楼内聚集、攀谈、逗留。
3、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网站附件1-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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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