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萤火虫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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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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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萤火虫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咨询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萤火虫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咨询服务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咨询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预算为90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国内萤火虫领域研究专家和机构少,考虑到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理事长及主任:付新华(副教授)是我国第一个从事萤火虫研究的博士。2000年至今从事萤火虫的生物多样性、行为及生态保护研究。任职于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昆虫资源利用与害虫可持续治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持过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表论文26篇。发现并定名了雷氏萤、武汉萤、穹宇萤、三叶虫萤等多种萤火虫,拥有丰富的萤火虫大规模饲养及自然复育的经验、技术,著有科普书籍《一只萤火虫的旅行》《故乡的微光》《中国萤火虫生态图鉴》等。
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于2014年1月21日在湖北省民政厅注册成立,是由华中农业大学付新华教授在阿拉善SEE基金会创绿家项目支持下,成立的内地首家萤火虫研究机构,致力于萤火虫的保护和研究
为更好的开展萤火虫自然教育,引导公众认知、热爱萤火虫,提高公众对萤火虫的保护意识,促使公众的环保意识深化为环保行动;积极推进萤火虫栖息地的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并保证咨询服务效果。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万科金色城市1707栋0604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7号楼瓯微大厦1501-1503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禹斌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358960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288号四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pdf
1.3 M
采购人: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萤火虫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咨询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萤火虫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咨询服务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咨询服务期限为3年,费用预算为90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国内萤火虫领域研究专家和机构少,考虑到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理事长及主任:付新华(副教授)是我国第一个从事萤火虫研究的博士。2000年至今从事萤火虫的生物多样性、行为及生态保护研究。任职于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昆虫资源利用与害虫可持续治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持过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表论文26篇。发现并定名了雷氏萤、武汉萤、穹宇萤、三叶虫萤等多种萤火虫,拥有丰富的萤火虫大规模饲养及自然复育的经验、技术,著有科普书籍《一只萤火虫的旅行》《故乡的微光》《中国萤火虫生态图鉴》等。
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于2014年1月21日在湖北省民政厅注册成立,是由华中农业大学付新华教授在阿拉善SEE基金会创绿家项目支持下,成立的内地首家萤火虫研究机构,致力于萤火虫的保护和研究
为更好的开展萤火虫自然教育,引导公众认知、热爱萤火虫,提高公众对萤火虫的保护意识,促使公众的环保意识深化为环保行动;积极推进萤火虫栖息地的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并保证咨询服务效果。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北省守望萤火虫研究中心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万科金色城市1707栋0604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7号楼瓯微大厦1501-1503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禹斌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358960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288号四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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