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物流大道(三荻路-钻石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b区物流大道(三荻路-钻石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1SZ2567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b区物流大道(三荻路-钻石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1SZ256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8楼81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公路检测中心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7.6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贾栋 | |
证书编号:(公路) 检师0917713GQ | ||
证书名称: 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6.6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高锐 | |
证书编号:01B0119 | ||
证书名称: 检测岗位资格证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8.5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贵博 | |
证书编号: 07A0060 | ||
证书名称: 检测岗位资格证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未见拟派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资料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