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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直接采购公示
         1. 采购项目简介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公司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立项和实施有关事宜的批复》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的批复概算为214万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所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行有效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2.2.3的规定,“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或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的采购,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模标准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丰富的施工及施工管理经验,有能力、有资质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因此,根据前述规定,采购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拟选择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针对G59高速公路呼市南互通、呼市南匝道收费站;G6高速公路三号地互通匝道、毕克齐收费站、包头服务区、九原互通、白彦花服务区;G209与G109平交道口施划标线。
    (2)针对G6高速公路上行K405+750、K415+500、K432+300、K435+200、K444+000;下行K451+200、K428+000、K422+300增设1200*1600单悬紧急停车带标志。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
2.3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
2.4质量要求
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等现行行业标准规范。
    2.5安全目标
零事故
3. 供应商资格条件情况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资格条件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能体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方式彩色扫描件。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楼7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线下响应方式,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楼703完成提交。
5.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
6.公示期限及媒介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公示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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