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客车段修关键设备补强工程转单一来源(五次)采购方式公示ZTSYJCGS2021-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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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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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客车段修关键设备补强工程(五次)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476)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客车段修关键设备补强工程(五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已落实。该项目A01包先后四次挂网一家有效响应。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须具有对国铁集团所属企业销售981应急电源主机或主板的业绩,提供标的物近五年内(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一年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南京华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
四、发布审前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吕鹤
技术咨询人:吕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4-62080901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706823790@qq.com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提出: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4日8:00时至2021年10月18日16:00时。
异议联系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电话:024-62080911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完成后30个自然日内;沈阳车辆段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设备达到技术要求,达到现场使用状态
附件2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476)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车辆段客车段修关键设备补强工程(五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已落实。该项目A01包先后四次挂网一家有效响应。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须具有对国铁集团所属企业销售981应急电源主机或主板的业绩,提供标的物近五年内(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一年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南京华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
四、发布审前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吕鹤
技术咨询人:吕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4-62080901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706823790@qq.com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提出: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4日8:00时至2021年10月18日16:00时。
异议联系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电话:024-62080911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成交最高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 应急电源试验台(981试验台) | | 台 | 1 | 283185.83 | 13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完成后30个自然日内;沈阳车辆段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设备达到技术要求,达到现场使用状态
附件2
发票相关信息 | 单位名称 |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 | 邮寄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 是否开发票(是/否) | | 收件人、电话 | | |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 | | |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 | |
开户行及账号 | |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谈判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