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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10021-2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分包二
(三)预算金额:/
(四)最高限价(如有):/
(五)采购需求:以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宗旨,坚持从最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愿保尽保”和“应保尽保”。依法依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主体招投标工作,营造平稳有序、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并从落实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角度出发,选择有资质、服务好、网络全、信誉优的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参与宿豫区2021-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按照新行政区划的乡镇、街道、园区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
分包一:来龙镇、曹集乡、化工园区;
分包二:大兴镇、仰化镇、陆集街道、顺河街道、下相街道、豫新街道;
分包三:关庙镇、新庄镇;
投标分包选择:为保证上述三个分包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农保工作推进的同步性,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参加上述三个分包的投标,不得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其次开分包二、最后开分包三,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他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改革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固定营业场所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分支财产保险公司;
②投标人上级公司必须具有可在江苏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且已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③对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 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00至2021年10月18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地址:宿豫区珠江路10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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