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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滨江小学多功能未来共享教室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JZ-20210723004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普乐数码科教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多功能未来共享教室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723004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录播主机 音视频播放设备 专业一体化嵌入式设计,1U机箱,ARM 双核处理器 Linux系统 ,内置2T硬盘,最大可扩展4T;
2)具备前置≥2.2寸彩色液晶屏,配合前置按键可直接设置主机的IP地址、导出录像文件,可以查看主机的系统信息、基本信息、通道信息、云平台信息等;前置开始、暂停、停止按键,控制录制进程并有相应LED灯显示当前工作状态;前置4个USB端口(USB3.0*1,USB2.0*3),插入USB存储设备后可导出录像资源;
3)视频模块:支持5路HD-SDI输入,1路DVI-I输入,2路HDMI输入,1路分量(YPBPR)输入,1路复合视频(CVBS)输入,支持1路VGA输出,1路HDMI输出,1路DVI环出输出,1路SDI输出;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全高清录播系统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 1) 须支持对设备的录制编码、帧率、IP地址、内置时间、视频输出、互动功能等参数进行设置;(提供软件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须支持本地导播和web远程导播两种导播方式,两种导播方式中设置操作及相关信息一致;支持云台控制、画中画设置、特效切换、台标字幕及片头片尾设置、录播开始、暂停、停止等设置操作。
1 5000
3 高清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 信号系统:HD: 1080P60/50/30/25, 1080i60/50,720P60/50/30/25,SD: 480i, 576i;
2)成像器件:1/2.7英寸 CMOS;有效像素:207万;
3)扫描方式:逐行;
4)镜头:12x, f3.5mm ~ 42.3mm, F1.8 ~ F2.8,32x数字变焦(可选);
5 60000
4 自动跟踪系统 通用应用软件 1)智能图像识别,结合具体的场合能够实现多个活动的过程的识别跟踪,直接对录制视频图像进行分析,无需在教室安装任何定位设备,完全实现常态化教学。(含板书跟踪、鼠标移动侦测);
2)抗干扰能力:采用领先的防抖动人体特征跟踪算法,图像识别系统完全不受光线、声音、电磁等外在的环境影响;
3)系统结构: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实现全自动的跟踪识别;
4)定位与实时:自动识别目标位置、实时控制摄像头精确定位,能够特写模式拍摄。
1 22000
5 吊装话筒 话筒设备 1)传感器类型:Φ24背极式驻极体电容极头
2)电路特征:JFET阻抗变换;电子平衡
3)指向性:360度全向拾音,拾音半径可达8米
4)频响:50Hz-20kHz
5)灵敏度:-44±3dB (0dB=1V/Pa@1kHz)
6)额定输出阻抗:2.2kΩ
7)最小负载阻抗:1kΩ
8)信噪比:75dB(S:(f=1kHz@1Pa) N:(A-Weighted curve))
9)最大声压级:115dB(f=1kHz,THD<1%)
10)电源供应/电流消耗:VS=1.5V@2.2kΩ
11)动态范围:104dB(20Hz-20kHz@2.5kΩ)
12)最大输出电平:1.6dBV(20Hz-20kHz, THD<1%@2.5kΩ)
13)输出接口:迷你XLR-3公型
14)尺寸:球形(直径:53MM)
15)供电方式:48V幻象电源
16)安装方式:悬挂安装
8 4400
6 全场景智能调音台 其他音频设备 功能描述:用于采集现场的声音,并将采集到的声音传输给录播工作站进行录制。
1)每一路话筒都有语音滤波器(线路除外),保留充分的语音频谱范围,使声音清晰干净;
2)每一路都能自动控制音量,在 0.3 到 1.5 米之间,确保声音大小一致;
3)声音开关电路采用无痕进入和退出技术,不会因话筒的接入与关闭产生噪音;
4)设有开启单路或双路话筒的选择;
5)话筒开启显示;最大话筒音量话筒的峰值电平显示;
1 8000
7 智能导播系统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 1)自动跟踪
支持借助跟踪主机来控制摄像机的动作,并自动进行多机位的视频切换;
2)录像控制
可以控制录播工作站进行录像;
3)视频切换
可以直接切换视频画面;
可以用深入浅出的效果切换两个画面视频;
可以将视频画面显示为一大一小,以主画面为背景;
可以将主副画面以对角线的形式显示在屏幕中;
可以将主画面和副画面平铺显示;
可以在以上任何模式下交换画面;
可以用来切换当前的录像主画面和副画面;
1 10000
8 导播控制台 音视频播放设备 1)支持对5路摄像机的云台控制,实现“上下翻转、左右翻转、放大缩小翻转”等操控,操控期间镜头变化的速度可自行调整,可为每个摄像机设定不少于7个 预置位,完成快速定位功能;
2)支持对主、副各6路视频画面的切换控制,完成各种画中画模式的开启与关闭、画中画副画面的切换、主副画面的切换等功能,可完成简单特技的添加和去除;
3)可与自动跟踪设备联动,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可控制录像的开始、暂停、停止,在无需键盘鼠标配合下,即可完成操作;
1 10000
9 集中管理软件 通用应用软件 1)支持用户管理、角色权限管理、课表管理、教室管理、设备管理、服务器管理、录像管理、日志管理等多种基础管理模块;
2)支持自动/手动录播控制两种录播控制方式,支持电影、资源(三分屏)及电影+资源三种模式进行录制、直播、点播;
3)支持摄像机机位自动复位,支持一键复位所有摄像机位置,支持录播主机和云台摄像机实现课程录制之前自动开机;
1 500
10 网络听评课 通用应用软件 1、必须支持安卓、IOS、windows 等多个主流的移动平台,并能够兼容平板和手机。
2、基础平台必须采用.net主流技术架构,提供开放数据接口,方便其它应用系统的接入,实现系统集成和单点登录。
3、采用阿里云服务器云部署,提供全自动负载均衡,对不同运营商网络提供无缝衔接,无需学校提供额外服务器支撑;
4、提供流媒体服务,可对接主流录播设备,可支持RTMP协议推流,支持常见的基于RTMP推流协议的第三方编解码器或盒子,支持多种直播拉流,支持flv、rtmp、m3u8、RTS(udp);无需学校考虑多用户直播点播的并发处理和高带宽适配;
1 20000
11 一体机 音视频播放设备 一、液晶屏参数要求:
1、屏类型:LED液晶屏 A规+4MM AG镀膜钢化玻璃,透光率不低于90%,且具备防眩光效果
2、对角线尺寸:75英寸;
二、内置插拔式计算机模块参数要求:
1、处理器:Intel Core i5 CPU
2、内存规格:内存,8G;
3、采用模块化电脑方案,抽拉内置式,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低噪音热管传导散热设计
4、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电脑USB接口:电脑USB接口≥6个,其中USB3.0接口≥2个,视频输出接口: HDMI ≥1个,DP≥1个
1 22000
12 移动黑板 教学专用仪器 1.易写易擦
2.黑板可升降
3.ABS包角;
4.刹车轮滑
1 1500
13 功放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 1、本机设置反馈、混响功能。
2、话筒、线路的音量,音调实现独立调节,带话筒中控接口。
3、话筒插口自带+6V幻像直流电源。
1 3000
14 音箱 音箱 音箱采用两分频设计,重放效果清晰、饱满、柔和,能够很好地表现音乐和还原人声。
箱体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表面采用白色撒点喷漆,美观且经久耐用。
音箱外形小巧、简洁美观、箱体线条流畅、具有现代感、安装方便。
网罩采用0.8mm至1.0mm厚的钢网。
音箱自带专用壁挂件,可根据使用要求灵活调整水平、垂直角度。
1 2000
15 话筒 话筒设备 一拖四 1 3000
16 全彩高清显示屏体 LED显示屏 物理点间距2mm、单元板尺寸320X160mm、物理密度 250000点/㎡、发光点颜色 1R1G1B、单元板分辨率 160*80=12800 DOTS、单元板重量0.4kg、最佳视距2m~50m、可视角度水平≧160°可选、垂直≥140°可选、最大功耗<600w/㎡、控制方式:同步控制、驱动方式 1/40扫描、刷新频率 ≧3840Hz、白平衡亮度 ≧800cd/㎡、平均功耗<250W/㎡、换帧频率60Hz 平方米 20.5 217300
17 边框及固定支架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零部件 内部采用方管、角钢等焊接钢结构,四周边框采用黑钛包边,正面每边宽约50mm,侧面厚度为100mm,显示屏采用嵌入式/壁挂式安装。 平方米 21.4 18832
18 全彩发送卡+处理器二合一 终端接入设备 1)提供丰富的视频信号输入接口,2路CVBS,2路VGA,1路HDMI,1路DVI(带1路DVI LOOP)。
2)2.0寸LCD屏菜单显示,操作更方便快捷。
3)提供PIP,淡入淡出等特效功能。
4)支持16bit灰阶显示;带预监输出。
5)支持自定义分辨率输出,带载262万像素点,最宽3840,最高1920。
支持多台级联
1 8000
19 全彩接收卡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零部件 1.板载12个HUB75(支持32扫)的16P接口,以及zui大4个网口;
2.支持12位的HDMI颜色输入;
3. 采用18位信号处理器,zui大支持红绿蓝各18位(26万级)灰度;
4.单卡zui大支持1024X768像素点;
5.单卡zui大支持24组RGB数据;
38 11400
20 开关电源 不间断电源(UPS) 类型:AC/DC电源 输入电压:110/220V
输出功率:200W 调制方式:脉冲宽度调制(PWM)式
晶体管连接方式:单端式 输出电压:5V工作效率:90% 输出纹波噪音:100 输出电压精度:0.11% 电压调整率:10%
70 84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53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录播主机
D37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全高清录播系统
V4.5
5000
1
5000

3
高清摄像机
ZQ-HDC80
12000
5
60000

4
自动跟踪系统
V1.0
22000
1
22000

5
吊装话筒
MK218
550
8
4400

6
全场景智能调音台
4820
8000
1
8000

7
智能导播系统
V1.0
10000
1
10000

8
导播控制台
3660
10000
1
10000

9
集中管理软件
V1.0
500
1
500

10
网络听评课
V2.3
20000
1
20000

11
一体机
FV75EB
22000
1
22000

12
移动黑板
定制
1500
1
1500

13
功放
P2150K
3000
1
3000

14
音箱
MT100A
2000
1
2000

15
话筒
DS-UX20
3000
1
3000

16
全彩高清显示屏体
Q2.0-E
10600
20.5
217300

17
边框及固定支架
定制
880
21.4
18832

18
全彩发送卡+
处理器二合一
VX6
8000
1
8000

19
全彩接收卡
V5A-75E(QL)
300
38
11400

20
开关电源
Q-200-4.5-B
120
70
8400

21
专业显卡
G730/2G
1000
1
1000

22
控制电脑
商祺X4270 660N
5000
1
5000

23
电源控制箱
定制
3500
1
3500

24
LED播放软件
ViPlex Express
1000
1
1000

25
LED屏控制线
定制
3
400
1200

26
电源线
1.5/2/2.5/4
5
80
400

27
背景墙改造
定制
12568
1
12568

28
管材,辅材及配件
定制
10000
1
10000


小写: 538000 大写: 伍拾叁万捌仟元整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1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产品在规定的供货响应时间内送达采购单位,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完成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 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建湘北路支行(长沙普乐数码科教技术有限公司:4300151406105000100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滨江小学 地址: 体育馆路11号新奥大厦1006室

法定代理人: 陈雷 法定代理人: 邓隆武

委托代理人: 傅润超 委托代理人: 邓隆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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