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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路灯提升改造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路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路灯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210730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路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1】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路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经八路、海堤路、新纬九路、上堤路等21条道路,总长56.62公里道路两侧路灯改造,配套建设电缆手孔井、路灯计量控制箱等附属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5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 87万元,施工费控制价 5100万元,暂列金 213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20 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经专家会审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11 月 19 日(以业主最终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经八路、海堤路、新纬九路、上堤路等21条道路等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应包含旧路灯拆除及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绿化修复,过路排管地面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1自2019年10月1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0年10月1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7月14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中标后不影响办理手续) 。
3.6.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直辖市、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6.4本次执行建市[2019]12号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以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5号。
3.6.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3.6.7投标人确定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6.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提供无失信惩戒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年 10月 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1月15日09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 年11月15 日09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技术方案建议书: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技术方案建议书(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得4分,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满分得6分,在0-6分之间酌情打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满分得4分,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满分得3分,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4.环境影响分析,满分得2分,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得3分,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得2分,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满分得2分,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满分得1分,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 分
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1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超过100页扣0.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配备的设计团队中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注:1、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如职称证书单位与现单位不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聘用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拾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海州区科苑北路9号美食街区第二排北104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930592078@qq.com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 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 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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