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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互联网部教育中心业务平台零星维修(远程教育网及教室业务平台多媒体设备20210909)的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1年上海互联网部教育中心业务平台零星维修(远程教育网及教室业务平台多媒体设备20210909)的结果公示 创建日期: 2021-10-19 10:26:14
2021年上海互联网部教育中心业务平台零星维修(远程教育网及教室业务平台多媒体设备20210909)成交供应商公示
按照公开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索策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询价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本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报价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询价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询价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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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Wj0@chinatelecom.cn
询价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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