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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33国道宝应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YHDZX-2021-L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1年233国道宝应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YHDZX-2021-L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233国道宝应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市路养【2021】3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G233宝应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共设1个标段,即:YHDZX-2021-L7标段。
G233宝应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线路全长16.28km(单车道),具体段落:上行超车道(靠中分带)K1516+075~K1518+180、K1519+600~K1519+750;中间车道 K1518+180~K1518+330、K1519+600~K1519+750;行车道(靠侧分带)K1516+075~K1519+750;下行K1516+050~K1519+400(三车道均处理)。方案为:(1)原沥青路面4cm Sup-13就地热再生处理(掺不低于30%的新料,新沥青砼用改性沥青,具体掺量根据现场配比确定);(2)铣刨12cm原沥青面层(基层存在病害段落),处置基层局部病害后,做下封层+回铺8cm Sup-25下面层,连同前后段落一起施工4cm Sup-13就地热再生上面层。采用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段病害处理、基层、面层、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14日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就地热再生养护工程工程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必须含就地热再生)等信息为准)。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y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就地热再生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担任职务、公路等级、项目简介(必须含就地热再生)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就地热再生养护工程的施工的项目总工(含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担任职务、公路等级、项目简介(必须含就地热再生)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主要人员: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自有,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设备购买发票;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就地热再生设备且施工时满足就地热再生施工规范质量控制要求。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就地热再生设备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795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0月26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10:00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3)网上成功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受该标段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0 日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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