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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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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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24202100196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同尘宇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1栋1单元8楼80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个月 服务范围:需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检系统、自助查询服务系统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一)老年人体检系统 1、提供的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软件设计体检部分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第三版》文件中的居民体检部分实现,为了更好的实现系统相互之间统一,系统内各部分支撑软件要求为同一家公司开发。(二)自助查询服务系统 1、自助查询服务系统(软件部分) 自助查询服务系统是辅助患者选择科别/专家,并引导患者进入正确的诊疗区,是现代化医院必配置的信息系统。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 (1)医院功能区介绍 通过医院功能区划分及导向图,引导患者进入到正确的诊疗区。 (2)门诊科室介绍 提供查询门诊挂号科室介绍信息,帮助患者选择正确的挂号科室。 (3)医生排班查询 提供医院所有医生排班情况,出诊安排,便于患者选择。 (4)药品、收费项目查询 通过输入药品及收费项目名称查询,公开医院药品、收费项目价格,辅助患者了解医院项目、药品收费情况。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刘宇蓉,李诺晗,周雯,杨敬湄(采购人代表),王维军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注: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备案号:SCZC510124631615_20210004、SCZC510124631615_20210003;2、采购品目名称: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3、最高限价 :36万元。4、监督管理部门: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5、供应商信用融资:5.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5.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卫生院 | ||
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方安路20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蓉香路148号附2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