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违规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遂财采〔2021〕60号)

四川省遂宁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遂财采〔2021〕60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遂宁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遂财采〔2021〕60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18 18:23
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59号)要求,财政厅检查组抽查了你单位技术工人服务外包(项目编号:5109012020001091)项目,并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我局。经核实,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该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运作流程设计和组织实施方案(11分)“组织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加4分;组织实施方案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很强操作性加4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实力、荣誉(8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AAA信用企业认证及其它认证8分”评分要素未细化和量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二部分第四项“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我局将择期对你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遂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