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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55.35平方米,包含4栋住宅和1栋公共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15.08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0944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四通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中心城区丙七十八路以东,双阳大街以南,丙十一路以西,丙二十九路以北,原一二条地块。
总投资(万元):115.08
建筑面积:27355.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55.35平方米,包含4栋住宅和1栋公共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QZTB-FW-2021-08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21]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四通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地块回迁房建设项目(一、二条项目)施工监理;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中心城区丙七十八路以东,双阳大街以南,丙十一路以西,丙二十九路以北,原一二条地块。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55.35平方米,包含4栋住宅和1栋公共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5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7 招标控制价:115.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或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要求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起到2021年10月25日下午16时止。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四通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MA14DH667U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城市嘉园小区12栋135门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UDB12E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2021年10月18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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