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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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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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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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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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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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3525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35255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本着“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经济可靠、”的原则,对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名称: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服务期限:1年,即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含供暖期前检修及运行后维护检修工作)。 2.2招标范围: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含系统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计量表计、放灰使用的加湿搅拌机等)一年内的运维、故障处理、检修保养等全面服务,包含烟气处理系统设备运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水、电、尿素及石灰、药剂等材料及产生的副产物进行处理。保证供暖期间系统运行指标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台出力不低于29MW锅炉的配套烟气处理业绩或单台烟气处理量不低于9万m3/h的烟气治理设施运维的相关业绩(业绩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公示页截图;业绩不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与合同协议书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至少一张)。 3.1.3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2020年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9至2021-10-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纳税等级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按照3.3要求提供)等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为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证书,仅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19 09:30:00 ,地点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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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2×29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1-09-28, 更正公告日期:2021-10-18。 2、原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19 09:30:00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3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