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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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天津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J-HX2022-004
项目名称: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包含:冻品、海鲜、水产、粮油、肉类
合同履行期限:a.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b.所供食材额度达到上限(或超出总合同额10%)则立即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2.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3.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含:冷藏冷冻食品);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至 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方式:携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J-HX2022-004
项目名称: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迎宾馆膳食部食品配送项目(第二包)包含:冻品、海鲜、水产、粮油、肉类
合同履行期限:a.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b.所供食材额度达到上限(或超出总合同额10%)则立即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2.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3.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含:冷藏冷冻食品);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至 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方式:携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