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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2ZF109(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2ZF1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2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2022年全区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      本项目采购2022年全区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印制数量至少为340万份,预算金额为101.49万元。最高限价:0.2985元/份(单价)。因需求变化,征得印制厂商同意,可改变印制票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刷种类和数量仅为参考,最终以采购人下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刷品种和数量为准。      供应商在收到印制计划通知后20天内完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完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后,供应商需根据收到的配送计划在15天内将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浩、章静、何勇、孙晓梅、侯贺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85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中标金额:¥0.28元/份(印制费用以实际印制数量结算支付价款)。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991-268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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