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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核酸检测点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核酸检测点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核酸检测点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侧地块
建  设  规 模:场地清理、水泥地面修复、隔离护栏雨棚安装等内容。
项 目 总 投资:/
招 标 控 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计  划  工 期: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侧地块核酸检测点改造提升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 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642弄20号卓悦大厦二号楼301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号:lads465947577@163.com
9. 备注
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需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642弄20号卓悦大厦二号楼301会议室。
2、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1、2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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