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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弘阳时代中心2期04栋113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WSY-2022-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声明格式见附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详见附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附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详见附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附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格式详见附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须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弘阳时代中心2期04栋1130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弘阳时代中心2期04栋1130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弘阳时代中心2期04栋113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2.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2.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4、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浦口中心城(南京市浦口区水杉路)  
联系方式:王书记
联系电话:025-6967804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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