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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佳尔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甾体类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佳尔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甾体类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江苏佳尔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宁区郑陆镇三皇庙,是专业从事甾体类原料药、中间体以及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超微羊肚菌胶囊等营养保健食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生物医药企业。
为提高公司甾体类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水平,公司拟投资1684.7万元,对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线及中试车间进行技术改造,技改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0吨黄体酮、30吨醋酸去氢表雄酮、10吨表雄酮、5吨11α-羟基黄体酮、15吨妊娠烯醇酮、30吨去氢表雄酮、15吨睾酮的生产能力。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2处理后作为补水回用至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本项目其他废水经厂内原有污水站1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总磷、甲苯、二氯甲烷、氯仿、盐分、总氰化物等。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烟粉尘、SO2、NOx、VOCs(包括2,6-二甲基吡啶、DMF、苯、苯甲醇、吡啶、丙酸、丙酮、丙酮氰醇、醋酸、醋酸酐、丁酮、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环己醇、环己酮、环己烷、甲苯、甲醇、甲酸乙酯、氯仿、哌啶、三乙胺、石油醚、叔丁醇、四氢呋喃、戊酸、一氯甲烷、乙醇、乙二醇、乙腈、乙醚、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异丙醇、原甲酸三乙酯、正辛烷)。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
噪声:生产车间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机械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本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2处理后作为补水回用至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本项目其他废水经厂内原有污水站1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本项目各车间、污水站废气先经过预处理后接入全厂废气总管,预处理后的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⑴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⑵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⑶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⑷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综合考虑本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等,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同时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作好应急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2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回用至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本项目其他废水经厂内原有污水站1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⑵本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以及计算得出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⑶本项目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厂房、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⑷各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清洁生产
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对工艺废气收集后采用焚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建设方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在环境风险可接收范围内。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技术成熟,选址合理。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 “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佳尔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9-81283165
邮箱:wbjsand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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