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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厂“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厂“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厂“转型升级”项目(年产3280吨原药类产品、24175吨制剂类产品)
项目概要: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内。为满足新形势下环保管理要求,公司拟投资2336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转型升级改造,提高生产装备水平,提升污染防治措施能力,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及厂界无异味。
公司产品方案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t/a)
年运行时数(h/a)
1
原料药
氰戊菊酯
100
1000
2
93%S-氰戊菊酯
50
2400
3
联苯菊酯
100
1800
4
氟酮磺隆
15
1080
5
砜嘧磺隆
10
400
6
甲酰胺基嘧磺隆
15
400
7
甲基二磺隆
15
400
8
甲基碘磺隆钠盐
20
500
9
氟胺磺隆
50
900
10
氯吡嘧磺隆
100
850
11
磺酰磺隆
30
600
12
嘧啶磺隆
10
400
13
乙氧磺隆
10
400
14
氯酯磺草胺
50
500
15
双氯磺草胺
50
500
16
唑嘧磺草胺
20
600
17
五氟磺草胺
20
500
18
双氟磺草胺
200
3000
19
精异丙甲草胺
50
1000
20
唑酮草酯
20
500
21
灭草松
100
1300
22
唑啉草酯
15
400
23
氟丙嘧草酯
30
400
24
苯嗪草酮
50
1500
25
噁嗪草酮
50
800
26
嗪草酮
100
1900
27
三甲苯草酮
30
800
28
肟菌酯
50
1200
29
嘧菌酯
50
1200
30
吡唑醚菌酯
50
1300
31
氟环唑
50
1500
32
环丙唑醇
50
1300
33
灭菌唑
50
1300
34
叶菌唑
50
1200
35
戊唑醇
100
2000
36
丙环唑
100
1500
37
苯醚甲环唑
10
400
38
噻虫嗪
150
1800
39
噻虫胺
150
1800
40
啶酰菌胺
20
500
41
环酰菌胺
30
600
42
烯草酮
30
600
43
双草醚
250
600
44
嘧啶肟草醚
10
400
45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70
2100
46
噻苯隆
100
1800
47
精噁唑禾灵
50
1200
48
精喹禾灵
60
1800
49
草胺膦
100
3100
50
除虫脲
50
900
51
异恶唑草酮
50
900
52
硝磺草酮
50
800
53
甲氧咪草烟
50
800
54
咪唑乙烟酸
10
400
55
咪唑烟酸
10
600
56
2,4-滴异辛酯
100
800
57
乙氧氟草醚
50
1500
58
茚虫威
10
500
59
咯菌腈
10
600
1

制剂
75%磺酰磺隆水分散粒剂
40
6500
2
40%三甲苯草酮水分散粒剂
200
3
35%氯吡嘧磺隆水分散粒剂
30
4
75%嗪草酮水分散粒剂
200
5
70%苯嗪草酮水分散粒剂
50
6
84%氯酯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50
7
40%氯酯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50
8
30%甲酰胺基嘧磺隆水分散粒剂
100
9
40%唑草酮水分散粒剂
100
10
80%唑嘧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300
11
70%氟唑磺隆水分散粒剂
100
12
75%砜嘧磺隆·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
20
13
75%肟菌酯·戊唑醇水分散粒剂
150
14
75%氯吡嘧磺隆·双氟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40
15
75%苯磺隆·双氟磺草胺水分散粒剂
80
16
20%胺苯磺隆水分散粒剂
200
17
75%醚苯磺隆水分散粒剂
200
18
25%氯磺隆水分散粒剂
100
19
75%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
200
20
75%氯吡嘧磺隆水分散粒剂
15
21
50%氟胺磺隆水分散粒剂
100
22
10%高效氯氟氰戊菊酯水乳剂EW
300
3000
23
15%甲基磺草酮水乳剂
100
24
20%双草醚悬浮剂
100
3500
25
40%双草醚悬浮剂
100
26
25%粉唑醇悬浮剂
500
27
50g/L双氟磺草胺悬浮剂
400
28
1%噁嗪草酮悬浮剂
500
29
42%2,4-D异辛酯·双氟磺草胺悬浮剂
50
30
35%阿维菌素·三唑磷WP
1000
3500
31
30%阿维菌素·氟铃脲可湿性粉剂
500
32
30%甲霜灵·咪酰胺可湿性粉剂
500
33
480克/升灭草松水剂
200
34
30%草甘膦水剂
10000
35
20%氰戊菊酯乳油
2500
5000
36
5%S-氰戊菊酯乳油
1000
37
100克/升联苯菊酯乳油
1100
38
108克/升高效氟吡甲禾灵乳油
500
39
200g/L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乳油
2500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环泵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废气:废气主要为SO2、NOx、烟(粉)尘、甲苯、二甲苯、氟化物、甲醇、HCl、苯酚、丙酮、硫酸雾、氯气、三乙胺、乙酸乙酯、DMF、异丙醇、氯苯、非甲烷总烃、乙腈、二氯甲烷、丙烯酸乙酯等。
固废: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噪声:冷却塔、泵机设备等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环泵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经过三效蒸发除盐+fenton氧化后与低浓度废水混合一并进两厢厌氧+两级A/O生化处理后,进入电催化+超滤+反渗透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废气:农药原药产品生产工艺废气(不含卤素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拟采用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碱吸收处理);农药原药产品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二氯甲烷等含卤素废气)拟采用冷凝+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农药原药产品烘干废气(不含卤素废气)经布袋除尘+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碱吸收处理);农药制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液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布袋除尘+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离心废液、分层废液、废包装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包装桶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收集进厂内自建的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蒸馏残渣、离心废液、分层废液、废包装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危废全部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置,将大噪声的设备远离厂界,安装在室内,加必要的减振、隔声措施,通过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2013年2月16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2)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3)本项目已获得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本次“转型升级”项目将淘汰原有设备,采用密闭化设备生产,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采用外购中间体生产农药原料药,缩短生产工序,有效控制并减少污染物产生,符合《农药产业政策》(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中要求。
(4)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现有农药生产企业,不属于新增农药布点;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将淘汰原有设备,采用密闭化设备生产,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采用外购中间体生产农药原料药,缩短生产工序;公司针对废水的特点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氮、磷生产工艺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收集处理后接管入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符合农药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要求。
(5)本项目已获得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符合《江苏省农药行业规划》(苏经信经[2009]378 号)中要求。
(6)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生产工艺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建设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内。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中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农药原药产品生产工艺废气(不含卤素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拟采用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碱吸收处理);农药原药产品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二氯甲烷等含卤素废气)拟采用冷凝+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农药原药产品烘干废气(不含卤素废气)经布袋除尘+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碱吸收处理);农药制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液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经急冷+布袋除尘+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预测结果显示,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厂界控制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环泵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经三效蒸发除盐+电催化氧化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并经厌氧+好氧生化+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地表水没有直接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离心废液、分层废液、废包装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包装桶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收集进厂内自建的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置。蒸馏残渣、离心废液、分层废液、废包装袋、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危废全部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减振、距离衰减、厂房围墙隔声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较小,各厂界昼夜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全厂区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常规值,公司通过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减小事故风险后果,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较先进,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环保防治措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企业: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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