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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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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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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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四方(P-2022)招字第004号
项目名称: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按采购人建设计划开展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咨询成果。合同签订后(20)个历日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专家论证后(7)天内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完成报批稿,经批复后完成最终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条件 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预评价)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838931958@qq.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2、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前了解投标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务请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城西路153-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四方(P-2022)招字第004号
项目名称: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溪角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否 | 5725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按采购人建设计划开展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咨询成果。合同签订后(20)个历日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专家论证后(7)天内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完成报批稿,经批复后完成最终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条件 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预评价)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838931958@qq.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国宝路御景华庭A栋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保证金 | 报名费及代理服务费 |
开户名称: | 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古田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古田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帐号 | 9061310010010000059705 | 9061310010010000059705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
2、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前了解投标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务请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城西路153-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