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龙游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延续性
2011年龙游县非税专网初次建立由电信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龙游县非税专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年)是对前期建设系统的大部分设备进行保留、同时增加部分硬件进行更新,即本项目是在原已建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延续性扩容升级。系统整合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都与原工程关联紧密。由电信公司继续集成本项目,有利于平台整合,避免出现平台无法兼容或多个平台并行的状况;有利于对原系统的软、硬件充分利用,减少政府投资。
二、该系统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
在系统设计中、既考虑资源的充分共享、更要注意信息的保护和隔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电信有长期信息化安全防范方面的管理办法和经验,特别对非税专网投入了大量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设备进行了细化的配置。
综上所述,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浙江省龙游县新一路58号)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新一路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游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财政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0-7011687
传 真:
地 址: 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 龙游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财政非税专网电信线路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系统建设和维护的延续性
2011年龙游县非税专网初次建立由电信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龙游县非税专网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年)是对前期建设系统的大部分设备进行保留、同时增加部分硬件进行更新,即本项目是在原已建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延续性扩容升级。系统整合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都与原工程关联紧密。由电信公司继续集成本项目,有利于平台整合,避免出现平台无法兼容或多个平台并行的状况;有利于对原系统的软、硬件充分利用,减少政府投资。
二、该系统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
在系统设计中、既考虑资源的充分共享、更要注意信息的保护和隔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电信有长期信息化安全防范方面的管理办法和经验,特别对非税专网投入了大量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设备进行了细化的配置。
综上所述,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专家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浙江省龙游县新一路58号)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新一路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游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财政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0-7011687
传 真:
地 址: 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