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和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档案整理(档案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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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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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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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和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档案整理(档案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编号:HBT-13210065-221464)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6月8日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拓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560460元
投标税率:3%
投标总价(含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元
质保期:档案服务系统及服务期验收合格后质保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诚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562289元
投标税率:3%
投标总价(含税):579157.67元
质保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盛久泽瑞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560600元
投标税率:3%
投标含税报价:577418元
质保期:1年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有效。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3486854317@qq.com
招标人: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135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569221808@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联系人:潘妮
电话:027-83370864
电子邮箱:2534546@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联系人: 姜爽
电话: 027-83371117
电子邮箱: 827387362@qq.com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拓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560460元
投标税率:3%
投标总价(含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元
质保期:档案服务系统及服务期验收合格后质保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诚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562289元
投标税率:3%
投标总价(含税):579157.67元
质保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盛久泽瑞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560600元
投标税率:3%
投标含税报价:577418元
质保期:1年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有效。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3486854317@qq.com
招标人: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135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569221808@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联系人:潘妮
电话:027-83370864
电子邮箱:2534546@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联系人: 姜爽
电话: 027-83371117
电子邮箱: 8273873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