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淅川县2022年县级防汛物资储备项目-中标公告

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淅川县2022年县级防汛物资储备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5-26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2022年县级防汛物资储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淅川县2022年县级防汛物资储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2022-05-26-1 防汛物资 淅川县汇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淅川县滔河乡石庙湾村三组22号 1,464,86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倪良琼(评委组长)、王萌、张世荣、孙荣荣、洪涛(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0,113.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招标人和其他有关招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答复期限为3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淅川县人民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132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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