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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海西公园南侧儿童游乐中心项目灌南县海西公园南侧儿童游乐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3207242201270001003001
灌南县海西公园南侧儿童游乐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海西公园南侧儿童游乐中心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灌南县海西公园;
2.1.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海西公园南侧,总用地面积约 422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650 平方米,项目由室内儿童游乐中心、大门门楼、公厕、商业配套用房及其它相关配套用房等组成。计划总投资约110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 988.371988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灌南县海西公园南侧儿童游乐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9 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5 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中标以后提供),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2月-2022年5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24日 9 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 6 月 24 日    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及G1 和G2 值。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 家和以下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标准: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评标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墨江南16#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 6月 13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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