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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八一路魔方广场北门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2022031
项目名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哈密市生态环境局食堂供应蔬果类、禽畜肉类、冷冻品类、水产品类、禽蛋类、干调类等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哈密市生态环境局食堂供应蔬果类、禽畜肉类、冷冻品类、水产品类、禽蛋类、干调类等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64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八一路魔方广场北门15楼)
方式:凡满足和响应上述要求且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以下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至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报名并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2)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含冷藏、冷冻); (3)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5)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7)提供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魔方广场北门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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