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调研及排放核算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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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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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调研及排放核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YHKY-2022-047
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调研及排放核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开展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信息调研(含重点企业现场调研),完成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排放量核算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处理工作。主要涉及电力生产、供热等行业;污染物覆盖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黑炭(BC)、有机碳(OC);同时完成《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信息调研和排放量核算》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报名):
购买方式:现场领取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要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无需提供)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调研及排放核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YHKY-2022-047
项目名称: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调研及排放核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开展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信息调研(含重点企业现场调研),完成2020年沈阳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排放量核算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处理工作。主要涉及电力生产、供热等行业;污染物覆盖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黑炭(BC)、有机碳(OC);同时完成《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信息调研和排放量核算》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报名):
购买方式:现场领取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要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无需提供)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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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