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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2003-2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TC-2022003-2。
2.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万元。
5.最高限价:25.00万元。
6.采购需求:车辆45台,全年维修费预计25万元,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参数。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5.供应商需具有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方式:由于“疫情原因”不便人口聚集,我司采购电子邮件(19058229@qq.com)购买磋商文件,请在发完邮件后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认报名情况,招标公司审查如有问题会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原件备查,直接来报名者概不接待;
4.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五、开标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西一条街38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6月16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5.供应商需具有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至 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方式:由于“疫情原因”不便人口聚集,我司采购电子邮件(19058229@qq.com)购买磋商文件,请在发完邮件后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认报名情况,招标公司审查如有问题会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原件备查,直接来报名者概不接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西一条街38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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