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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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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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项目编号:[350902]FJSZF[GK]2022003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17 16:26
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2]FJSZF[GK]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1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2.2.7、复审机构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项目评审资料,完成评审任务后,应按《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投审【1005】7号)的要求整理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并将相关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归档。(项号8)”
现更正为:2.2.7、复审机构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项目评审资料,完成评审任务后,应按《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投审【2005】7号)的要求整理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并将相关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评审中心确认资料完整后归档(项号8)
事项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2.3、复核评审项目收费标准:采购人不以投标人的系统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根据《关于蕉城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结算项目委托审核、复核付费标准的通知》(宁区政财[1018]160号)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归档后支付,投标人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
现更正为:★2.3、复核评审项目收费标准:采购人不以投标人的系统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根据《关于蕉城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结算项目委托审核、复核付费标准的通知》(宁区政财[2018]160号)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评审中心确认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投标人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蕉城南路74号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3-2826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项目编号:[350902]FJSZF[GK]2022003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17 16:26
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2]FJSZF[GK]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蕉城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复核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1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
更正内容:
事项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2.2.7、复审机构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项目评审资料,完成评审任务后,应按《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投审【1005】7号)的要求整理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并将相关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归档。(项号8)”
现更正为:2.2.7、复审机构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项目评审资料,完成评审任务后,应按《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投审【2005】7号)的要求整理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并将相关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评审中心确认资料完整后归档(项号8)
事项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2.3、复核评审项目收费标准:采购人不以投标人的系统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根据《关于蕉城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结算项目委托审核、复核付费标准的通知》(宁区政财[1018]160号)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归档后支付,投标人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
现更正为:★2.3、复核评审项目收费标准:采购人不以投标人的系统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中标人以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根据《关于蕉城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结算项目委托审核、复核付费标准的通知》(宁区政财[2018]160号)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评审中心确认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投标人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蕉城南路74号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3-2826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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