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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通自然村建设项目、盘溪永平大桥及引道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宁县通自然村建设项目、盘溪永平大桥及引道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已由华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华宁县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由华宁县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华宁县通自然村建设项目、盘溪永平大桥及引道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宁县通自然村建设项目、盘溪永平大桥及引道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
  2.2招标编号:SSZB-20F029
  2.3服务地点:玉溪市华宁县。
  2.4概算投资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70条路,已完成投资金额约21971万元,实际建设里程约:251.39公里;(具体以竣工图及送审结算书为准。)
  二标段:54条路,已完成投资金额约21968万元,实际建设里程约:157.35公里;(具体以竣工图及送审结算书为准。)
  三标段:71条路,已完成投资金额约21925万元,实际建设里程约:211.65公里;(具体以竣工图及送审结算书为准。)
  2.5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等级为:四级。
  2.6招标范围:华宁县通自然村建设项目、盘溪永平大桥及引道工程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
  2.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所有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审核认定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决算审计报告,审计期间要求坐班(坐班期间差旅费用自理),每超期一天交纳违约金500元。
  2.8质量要求:严格执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涉及项目造价管理部门、财务审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业主其他要求:提交资料内容应包括审计报告、认定书、财务决算报告表及决算报告、其他相关资料、技术收集与审核有关的资料,五卷归档,并移交业主(包括电子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行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企业自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之间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总投资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单个合同总里程超过200公里的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包含结算审核或决算审核服务内容)或结算审核或决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业绩。(1、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必要提供的成果文件;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在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一个全过程造价(包含结算审核或决算审核服务内容)或结算审核或决算审核业绩同时,财务咨询单位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业绩,作为投标人的一个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3、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类似业绩,且业绩内容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内容的跟踪审计业绩才能作为有效业绩;4、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够反映项目服务内容及项目投资金额,否则无效。)
  (5)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至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图应当清晰明了且全面的反映所查询内容,投标人对所查询结果真实性负有全部责任,查询截图作为评标依据,而不以开标、评标当天现场查寻结果为依据。)
  (6)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高级技术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并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拟派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8)提供2017年~2019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
  (9)云南省外企业应提供入滇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且是云南省外企业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对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报名及投标,但同一单位的同一人员组成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第一标段评选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在其余标段投标时未更换人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则不得参与第二、第三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5.2确认报名:请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合体各方);2、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联合体协议书;5、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6、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7、电子招标报名成功截图。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50904421@qq.com;报名费缴纳账号:
  户名及账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236 6839 0000 0088 03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建设支行
  ★5.4未按5.1、5.2条款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1日09时00分。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要求原件资料及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余网址转载的招标公告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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