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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华发改投资〔20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2.2项目地点:盘溪镇南盘江沿江村寨八方树村小组、大寨村、下街四组、下街五组、东升四组,凤凰村、小滴水共7个自然村。
2.3项目概况:
实施内容为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 DN110 污水管 12439m,新建 DN200 污水管 6606m,新建 DN300 污水管 2540m,检查井 305 座,污水提升泵站 1 座,隔油隔渣池 2 座,100m³/d EH-MBR一体化设备2套,50 m³/d 氧化塘+湿地5套,20 m³/d 氧化塘+湿地1套。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该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总投资:¥1454.51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需含有环保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
3.3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或包含在总包业绩中)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农村环境整治等类似市政环保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附网页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无行受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情况(提供相关承诺)。
3.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在整个投标、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为有效。
3.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类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在整个投标、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为有效)。
3.7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为有效)。
(2) 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入滇证明材料,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于2020年  10  月  19 日至2020年  10月  23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23 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云南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省本级)》,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5.3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资料,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1)网上报名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为有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拟投入本工程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类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C证);质量员证书;标准员具备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方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2017年—至今)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污水处理或污水收集或管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1)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4招标文件为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应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为准。
6.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 10日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 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0日8:00至9:00时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时
 (3)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请投标人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投标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宁县盘溪镇青年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新城1011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温馨提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您出席开标会议时,请佩戴好口罩。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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