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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TH-2022-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
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
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
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7日00时00分到2022年07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7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七、其他
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就灵宝
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
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ZHTH-2022-005
2、采购内容:LIS、HIS系统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项目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交货地点: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
6、交货期:1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
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
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
日下午17:00前,在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所需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行业执业证书)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良好商业
信誉承诺书、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书、信用中国”函询记录(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套)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
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
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
拒绝。
3、磋商文件:500元/份。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下午15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
地址:灵宝市豫灵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398-8856532
招标代理: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03993240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医院)
地址:灵宝市豫灵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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