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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3207062108060001-BD-20220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
为连云港兴房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证明文件(原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见格
式);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0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
备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
查);
(5)参加的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
家承装(修、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
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6)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
考核B类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7)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5月)投标单位为其
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
开标时原件备查);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无挂靠资质、材料真实性等承诺)(原件
盖章放入标书内,见格式);
(9)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放入标书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放入标书内、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原件备查。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同时提供以上2个网站材料查询
结果页面盖章放入标书内,否则无效)。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
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
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
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
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
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②、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
时原件备查)
③、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
【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
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
【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
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⑤、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6-2715:00到2022-07-0117:3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7-11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7-1114:30
开标地点:海州区农发时尚街区C1号三楼311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062108060001-BD-20220601
项目名称: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3.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项目需求:包括不限于通灌路邻里广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期约730日历天。在此期间该工程承包人根据发包人项目进度安排,分批
次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工期4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
正式进场施工前,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专业对接、交底工作,提前做好相关部位管件预埋等工
作。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健康路北、通灌南路西;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证明文件(原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见格
式);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0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
备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
查);
(5)参加的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
家承装(修、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
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6)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
考核B类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时原件备查)。
(7)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5月)投标单位为其
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
开标时原件备查);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无挂靠资质、材料真实性等承诺)(原件
盖章放入标书内,见格式);
(9)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放入标书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放入标书内、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原件备查。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同时提供以上2个网站材料查询
结果页面盖章放入标书内,否则无效)。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
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
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
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
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
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②、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开标
时原件备查)
③、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
【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
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
【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
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⑤、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
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
神。
⑦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
过5年的。
⑧、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00)止;
2、地点:海州区农发时尚街区C1号三楼311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3、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1年12月-2022年05月
(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和劳动合同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
时发现非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邮箱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0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州区农发时尚街区C1号三楼311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6.1评标入围
6.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6.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
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
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
招标人代表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
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
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
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
而改变。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
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
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
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
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价: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
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
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
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
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
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
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
~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
变;
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
2、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交至代理公司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
金。
收款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港口支行
账号:32050165903600002017
注:投标保证金汇出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
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总承包管理配合费为项目造价总额的2%,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乙方支付给总包单位配
合费总额的50%,剩余费用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支付。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兴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海州区瀛洲路36-1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农发时尚街区C1号三楼311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兴房置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兴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海州区瀛洲路36-1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农发时尚街区C1号三楼311室(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3018473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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