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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校周边地块房屋拆除及清渣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卫校周边地块房屋拆除及清渣工程,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经上级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拆除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一期房屋拆除面积约4013.507㎡,场地内原有渣土清运工程量约16743.3立方米;二期、三期房屋拆除面积约18119.68㎡(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

2.2.项目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3.本次招标项目为三明市卫校周边地块房屋拆除及清渣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其中包含:①一期现场原有渣土清除外运;②一期、二期、三期地面上所有建筑物(拆除标的物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业主指定不拆除建筑物除外)拆除及拆除后的废料清运;

2.5.工期:拆除及清渣总工期为30日历天,单幢建筑拆除时间不得超过3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拆除进度要配合建设单位的建设进度,及时完成拆除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要求: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清理外运,场地清理至室外水泥地板以下地平面标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含原梅列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份,且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返还业主最高价中标法(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此费用为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ms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房屋征收中心;

地 址:三元区新市南路142号绿都大厦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15080559321(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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