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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SG0506G2206200022022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黑龙江 城市 大庆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
采购单位 大庆市让胡路区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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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2022]105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已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2022]12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让胡路区2022年第二批政府投资计划中区属27所学校维修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大庆市让胡路区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让胡路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庆市庆新中学、大庆市北湖学校
2、建设性质:改造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123.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湖学校:拆除并更换单框双玻塑钢窗394樘,拆除并恢复理石窗台板400367平方米,窗洞口破坏恢复1005.39 平方米。庆新中学:铲除室外墙砖并重新粉刷室外墙面粉刷1130.8平方米,室内墙面及棚面重新粉刷10407.96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66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码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FJSG0506G220620002001001
2022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 ,共计31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59.96931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证件。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7)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信用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11、2022年四十二中学屋面防水及室内地面维修工程、2022年四十六中屋面防水及外立面维修工程、2022年二十五中采暖系统维修和新潮学校卫生间维修工程、2022年庆新中学内墙及电路维修和北湖学校塑钢窗维修工程共计四个项目,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所有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兼中,即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项目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一个投标人在以上多个项目中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投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最高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项目依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00
2、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7月12日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它说明
1、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02日09时00分
2、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03日09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59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让胡路区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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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邮箱:guangye333@sian.com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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