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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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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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开审批投资核字【2022】2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希望路东侧、文明道南侧、东风道北侧。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47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000.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473.14平方米。住宅套(户)202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宅3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储藏室、地下车库、室外配套工程等。
2.1.4总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实际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8)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1 09:00 至
2022-06-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开审批投资核字【2022】2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韵福郡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希望路东侧、文明道南侧、东风道北侧。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47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000.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473.14平方米。住宅套(户)202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宅3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储藏室、地下车库、室外配套工程等。
2.1.4总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实际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8)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1 09:00 至
2022-06-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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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曹妃甸区唐海镇建设大街271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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