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第二批)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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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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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2022-SWHBGS-FW-014)
项目名称: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第二批)服务
招 标 人: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357-6663129 )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5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1日13时至2022年6月24日13时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第二批)服务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谈判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有省生态环境厅合法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包含本次待处置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1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 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运营服务证书;项目需负责人1名,需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个人在本单位自2021年10月起的六个月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9.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项目名称: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第二批)服务
招 标 人: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357-6663129 )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5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1日13时至2022年6月24日13时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第二批)服务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谈判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序号 | 废物名称 | 贮存量(吨) | 危废代码 | 含税单价 (元/吨) | 备注 |
1 | 含油废液 | 7 | 900-007-09 | 2700 | 税率:6% |
2 | 事故池废液 | 8 | 900-041-09 | 2700 | |
3 | BDO残渣 | 10 | 261-134-11 | 2700 | |
4 | 醋酸残渣 | 3 | 261-134-11 | 2700 | |
5 | 水解树脂 | 3.5 | 265-101-13 | 2700 | |
6 | 不合格树脂 | 27 | 265-101-13 | 2700 | |
7 | EVA树脂 | 10 | 265-101-13 | 2700 | |
8 | 回收原液 | 2.6 | 261-134-11 | 2700 | |
9 | 循环甲醇 | 2 | 900-007-09 | 2700 | |
10 | 废液 | 3 | 261-134-11 | 2705 | |
11 | 标线涂料 | 4.45 | 900-299-12 | 2700 | |
12 | 废盐酸 | 9 | 900-349-34 | 9500 | |
13 | 废硫酸 | 46 | 900-349-34 | 9500 | |
14 | 技术中心实验废物 | 8 | 900-047-49 | 9500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石油分公司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有省生态环境厅合法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包含本次待处置危险废物危废类别,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1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 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运营服务证书;项目需负责人1名,需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个人在本单位自2021年10月起的六个月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9.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