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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叉车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价通知书编码:
2020070182 
询价通知书名称:
叉车采购 
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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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电话: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采购联系人EMAIL:
 
    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拟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比质比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叉车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2020070182
3.采购标的:为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台3吨级叉车、2台6吨级叉车(包含叉车进箱铲板、进箱斜板、电子秤、抱夹、吨袋吊具等)。
3.1.详细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要求等内容详见第二章 技术规格书
4.交货期:14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叉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生产或销售上述采购设备型号的资质。报价人为代理商还须获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叉车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上采购设备型号的生产许可证。
4. 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情况。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2018年以来至少成交过5台类似叉车项目的业绩。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我公司采购项目情况进行报价,报价有效期为60天。
2.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3.报价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在报价截止日前将纸质版报价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我司。
4.本次报价为线下报价。报价人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将报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文件的纸质版递交(或邮寄)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逸仙路8号海富中心A座12楼1201室。
5.最高限价:本次比质比价的最高限价为63.63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6.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12:00。
四、比质比价文件主要内容:
1.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由比质比价采购公告、技术规格书和应答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2.技术规格书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服务需求、服务期限等要求。
3.比质比价采购公告和技术规格书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为准,当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与技术规格书不一致时,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优于技术规格书。
五、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比质比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完全满足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本章附件 1)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比质比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比例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在参与比质比价的有效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价法,确定综合评分排序第 1 的为成交供应商。当最高分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 1 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报价核算和调整:
算术性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a、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b、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同分项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c、采购人对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进行核算,不需要向供应商告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 63.63万元整,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核查:
比质比价采购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资格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查不合格,认定其报价文件无效:
1.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本项目比质比价公告“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及要求。
2.供应商不符合本项目比质比价公告“附件 1 二、符合性审查”中所列的各项要求。
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比质比价采购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2.供应商响应的服务方案、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公告/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八、争议的解决:
1.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报价总价的,比质比价结果排序以报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比质比价文件、比质比价过程、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合同履约:
1.中选(成交)供应商应于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选(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选(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比质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十、联系方式:
比质比价人: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逸仙路8号海富中心A座12楼1201室
经办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296176778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要求

6吨叉车 
台 
2.0000 
0.00 
2020-05-08 
技术标准 

3吨叉车 
台 
2.0000 
0.00 
2020-05-08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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