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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下塘工业园重大项目供电专线工程-709项目外线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下塘工业园重大项目供电专线工程-709项目外线工程-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2AT1202610380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信承瑞技术有限公司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巢湖市鼎力铁塔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岛茂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青岛祥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04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晟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飞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山东鲁信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05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广胜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诺贝尔塑业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瑞丰管业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6月2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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