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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GPCGD22C500FG046F)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046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物业服务范围
1.1、本项目包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
1.1.1、房屋建筑清洁卫生,包括:办公用房、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物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1.1.2、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道、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房、发电机房。
1.1.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成物的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1.1.4、室内卫生保洁包括球场、技术用房、职工饭堂、防雷业务用房、职工之家的楼梯、卫生间、走道、用餐场所、办公用房、会议室和会客室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草坪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1.1.5、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保管及交通、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1.1.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和消防安全管理,参加交通、消防、治安等应急工作。
1.1.7、连州市税务局连州大道西办公区、湟川北61号办公区绿化养护。
1.1.8、客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清洁、养护。
1.1.9、负责职工饭堂的日常管理和炊事工作。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预留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7.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具体见需求)分包给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30%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总合同金额18%。(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具体见需求)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18%或以上。(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分包部分的供应商对应的行业应为物业管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书》(见报价格式)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未分包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大厅门口,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     
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尹小姐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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