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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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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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编号:152924-20201112-0001
一、采购单位: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二、采购项目: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三、采购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拟定的供应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采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使用。2.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09:00分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下午17:00,在报名截止时间仅有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网上报名,为保证本项目如期进行安置,特此申请财政部门变更采购方式。3.根据项目要求:(1)提供的房源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2)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达到预销售条件。(3)建设手续齐全,产权明晰,无纠纷。(4)房源供应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房地产群体信访事件。4、根据以上要求,符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采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房源供应单位仅有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①该项目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因该项目要求条件的特殊性(该项目要求安置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而且要求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住宅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截止到2020年11月10日最终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为保证本项目如期进行安置,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②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自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和面积的因素)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使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③由于采购项目的特定要求及采购地点的唯一性,考虑采购方在特定时间完成采购任务,故建议本次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
论证人员:
width="546">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电 话
>陈云花
>宁夏人防设计院
>高级
>13014286618
>万廷海
>宁夏住宅建设集团
>高级
>13309518924
>张明
>
银川市住建局检测站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翠平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17604831237
财政部门联系人:黄翠平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17604831237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一、采购单位: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二、采购项目: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三、采购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拟定的供应商: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采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使用。2.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09:00分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下午17:00,在报名截止时间仅有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网上报名,为保证本项目如期进行安置,特此申请财政部门变更采购方式。3.根据项目要求:(1)提供的房源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2)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达到预销售条件。(3)建设手续齐全,产权明晰,无纠纷。(4)房源供应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房地产群体信访事件。4、根据以上要求,符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采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房源供应单位仅有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①该项目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因该项目要求条件的特殊性(该项目要求安置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而且要求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住宅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截止到2020年11月10日最终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为保证本项目如期进行安置,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②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自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和面积的因素)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使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③由于采购项目的特定要求及采购地点的唯一性,考虑采购方在特定时间完成采购任务,故建议本次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
论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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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 称
>电 话
>宁夏人防设计院
>高级
>13014286618
>宁夏住宅建设集团
>高级
>13309518924
>
银川市住建局检测站
序号 | ||
1 | ||
2 | ||
3 | 高级 | 13995278481 |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翠平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17604831237
财政部门联系人:黄翠平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17604831237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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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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