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公务车辆(重新采购)[21A00098]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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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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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公务车辆 (重新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0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0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5-13 14: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5-13 15: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
南岸区行政中心8号楼。
(三)验货方式:
1、验收项目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等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原产地原厂生产合格产品(不是库存车辆),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
2、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需方在收货时进行验收(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验收时货物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裸车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不含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上牌上户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车辆交付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全款,支付前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莫若
联系电话:
0236298851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彭派
联系电话:
1592264910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0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00,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商务车 配置要求: 产品名称:商务车辆 数量:2辆,颜色:金色 最高限价:25万元/辆,合计:50万(裸车价) 详见询价通知书 | ¥250,000.00 | 2(件) | ¥50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5-13 14: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5-13 15: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
南岸区行政中心8号楼。
(三)验货方式:
1、验收项目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等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原产地原厂生产合格产品(不是库存车辆),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
2、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需方在收货时进行验收(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验收时货物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裸车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不含车辆购置税、保险费、上牌上户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车辆交付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全款,支付前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莫若
联系电话:
0236298851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彭派
联系电话:
1592264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