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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馆藏民国档案修裱、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馆藏民国档案修裱、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Q(CS)2022-042号
项目名称:2022年馆藏民国档案修裱、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项  目
最高限价
(单价)
最高总限价
(元)
备  注
馆藏民国档案裱糊(页)
11元/页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按照实际张数计算页数(1张=1页)。
馆藏民国档案数字化(页)
0.5元/页

 
(1)对需要数字化的档案进行全文扫描,并与之对应的目录进行挂接。
(2)对需要修裱的档案进行修复保护工作。
(3)民国档案目录录入。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加工数量和费用根据项目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不超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服务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
     (5)供应商须针对品目号1和品目号2的服务内容的单价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要求
(1) 调档交接(项号1)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的要求,严格办理需数字化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建立严密的交接程序,做好交接记录,档案交接工作由采购方、成交供应商各派一名经办人员负责,双方签字确认。
(2) 档案前处理(项号2)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等规范标准的要求,逐件对拟数字化的档案的完整性、有序性、档案整理的规范性等进行检查、纠正,并做好扫描准备工作。
1.查看扫描的档案有无破损、残缺情况,以及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如有,应进行登记,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档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规范化处理。
2.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不允许裁切档案纸张。
3.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前处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等情况。
(3) 档案修裱(项号3)
对馆藏档案要逐卷逐张检查实体,对档案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案卷作出评定,注明档号、页码、存在问题(破损霉变、脆化等情况)、数量等项目。经采购方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后,最后形成待修档案统计表,成交供应商对照表册逐张检送修裱。修裱档案必须在备考表和目录著录项上进行备注说明。档案修裱质量必须符合《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DA/T 64.3—2017)的规范要求。修裱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把修裱档案的破损情况、修复情况等进行全面登记,形成汇总表格,移交给采购方。
1.根据待修档案的破损状况、纸张状况采用适宜的修复方法,保持原档案形制,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2.最大限度的真实反映档案的原貌。不得损坏、丢失档案字迹、标签等一切档案原有信息,不得在档案上添加任何字迹。修复过程中需标注顺序时,必须使用铅笔做标注,修复后将标注用橡皮轻轻擦拭去。如遇疑难档案需拍照时,由甲方进行拍照,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抽照。
3.进行档案修复时,修复人员使用档案须轻拿轻放,不得对档案实体、字迹、印章等信息人为造成损伤,不得丢弃档案夹条、贴条等附者信息,字迹拼对要准确,不得出现重叠。
4.修复后本档案边缘不得出现毛差,歪斜现象。
5.修复后档案不得出现崩裂或空壳现象,不得出现新增霉班现象或其它污染情况。
6.进行档案修复时,档案实体与封套要一一对应,防止出现错装等现象。
7.因档案破碎造成字迹信息脱落时,应及时联系送修人员进行核对,确认无法核对后应将破碎信息包好,放入封套保存。
8. 进行档案修复时,必须采取手工裱糊的方式,裱糊纸张规格参照黎艺轩35g生宣纸,具体根据档案纸张颜色选取。
(4) 档案扫描(项号4)
1.扫描方式: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和方式,全部采用平板扫描方式。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一般应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大幅页面可分页扫描后,拼接成一页。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档案不受损。
2.扫描色彩模式:档案扫描图像采用24 位真彩式。
3.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要求300dpi,无压缩。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模糊、较密集等情况,分辨率提高到600dpi;对于纸质档案中出现的照片,采用600dpi以上分辨率进行扫描。扫描后的图像应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和打印后的效果,扫描图像的打印效果不能低于对应的复印效果。
4.扫描要求:扫描时应认真核对实际扫描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扫描时要保证放纸端正、不压边、不漏扫、错扫,严格确保图像质量,漏扫、压边的要及时补全、补正。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图像顺序要与原档案中页码顺序一致,不可颠倒错乱,不可出现多页、重复页或漏页现象。
5.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招标方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5) 图像处理(项号5)
图像处理后保证图像信息与原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删除页面任何有用信息,包括正文内容、页眉、页脚、手写注释和印鉴等,不裁切纸张部分。不准出现页面内容残缺或将其它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1.纠偏:扫描的页面内容基本居中显示,不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现象。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视觉上基本无偏差;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由于档案本身因陈旧、破损或不洁等造成页面上有污点的,如果在页面视图下无法看清,或该污点嵌在文本行中无法清除,可不予清除。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4.裁边处理:为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保留2~3mm白边。
5.清晰度处理:保证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或过深,不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档案原件存在斑迹变质、颜色过浅、过深或深浅不一致时,保证档案原件能辨认的扫描图像也必须可以辨认。纸张太薄或字体颜色过浓,扫描时倒映反面文字,文字上的污点无法去污时,采取措施保证正文文字可以看清楚。
(6) 图像存储(项号6)
1.存储格式:分别采用JPEG、TIFF、双层PDF三种格式存储。
2.图像文件的命名:存储时应分级建文件夹存储,符合福建省档案馆的《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的“图像命名”要求。
3.文件夹命名:每件档案与其图像文件通过档号加序号和图像文件名的一致性,建立起一一对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与图像文件的对接提供条件。
(7) 条目著录与核改(项号7)
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T161-2002)和《档案著录规则》等标准,建设目录数据库,并导入顺昌县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要确保档案馆代码、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文号、题名、日期、密级、责任者、保管期限等项目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应著录项目著录完整,案卷与卷内数据一一关联。
(8) 图像数据挂接(项号8)
1.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合格”后,通过网络及时加载到数据服务器端汇总。通过编制程序或借助相应软件,可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的自动搜索,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2.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要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图像文件的总数与目录数据库中文件的总数是否相同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3.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
(9) 后期整理装订(项号9)
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装订不能损害档案原件。装订时应尽量按原有顺序原孔装订,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左侧不及装订线的要加装订边。
(10) 质量自检和申验(项号10)
为保证项目总体实施质量,成交供应商在每个全宗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对档案实体、数字化各环节和所有数字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提请招标方组织验收。
(11) 实体档案归还(项号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逐件、逐盒清点,按数量、状况、顺序等进行检查后向招标方交还。在对实体档案进行自检的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报招标方进行处理;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处理。成交供应商负责所归还档案的回库、上架工作。
(12) 数据成果备份和移交(项号12)
1.备份、移交范围: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数字化加工数据成果刻录在移动硬盘进行备份,JPEG、TIFF、双层PDF并移交给招标方。
3.备份数据自检:对备份数据进行全面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记: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备份登记: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
6.移交:项目全部验收后要提供一份完整打印版全引目录。
成交供应商应将目录和全文数据向招标方数据库迁移;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13) 数字化成果管理(项号13)
应加强对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3、加工设备、软件及人员要求
(1)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场地、办公家具由招标方免费提供,其他为完成此次招标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软硬件设施设备、相关耗材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项号14)
(2)成交供应商方面的人员的交通、食宿和其他方面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项号15)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于规定时间前(具体按照合同要求),将有关设备、人员、材料等总体配备完毕。(项号16)
 
4、安全管理要求
为确保项目过程中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招标方对成交供应商提出具体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 制度要求(项号17)
1.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加强管理,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义务,杜绝阅读、摘抄、复制、外泄档案内容。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招标方备案。
2.制定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设计各工种和环节的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
3.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记录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4.建立监管机制,杜绝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成交供应商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6.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招标方的安全保密检查。
(2) 场所场地要求(项号18)
1.扫描工作必须在招标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由招标方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
2.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3.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6.成交供应商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7.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3) 设备环境要求(项号19)
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项目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2.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3.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各操作均有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操作日志;用户文件传输操作日志;系统管理员操作日志;刻录光盘日志;文件上传日志;网络访问日志等。
5.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
6.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得使用招标方提供的移动硬盘之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交由招标方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招标方将对成交供应商所用的自带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招标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7.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8.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成交供应商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招标方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9.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招标方人员现场监督。
(4) 档案实体管理要求(项号20)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进行清点、核对,与招标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2.成交供应商在数字化加工生产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档案实体安全,确保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出现档案损毁、丢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4.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5.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上架。
★5、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1)业务标准规范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福建省地方标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T161-2002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DA/T 64.3-2017)
《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 3968-199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2009)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2009)
《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 47-2009)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 48-2009)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GB/T 2016 3-2006)
(2)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51 号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
方式:供应商应前往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档案馆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5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城南中路91号四栋第七层(原企业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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