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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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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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2-ZCLW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督办管理系统包括小程序、PC端两个业务运行管理界面。企业或个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小程序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办理人员通过线上受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层层审核上报,规范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人员通过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线上跟踪,统筹督办,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最终实现政务审批业务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不耽误的不见面、马上办、一站式服务。系统包括1、用户管理;2、基础信息管理;3、业务管理;4、提醒管理;5、统计管理;6、数据分析等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建立并运行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2-ZCLW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督办管理系统包括小程序、PC端两个业务运行管理界面。企业或个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小程序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办理人员通过线上受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层层审核上报,规范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人员通过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线上跟踪,统筹督办,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最终实现政务审批业务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不耽误的不见面、马上办、一站式服务。系统包括1、用户管理;2、基础信息管理;3、业务管理;4、提醒管理;5、统计管理;6、数据分析等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建立并运行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灵武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2-ZCLW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督办管理系统包括小程序、PC端两个业务运行管理界面。企业或个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小程序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办理人员通过线上受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层层审核上报,规范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人员通过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线上跟踪,统筹督办,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最终实现政务审批业务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不耽误的不见面、马上办、一站式服务。系统包括1、用户管理;2、基础信息管理;3、业务管理;4、提醒管理;5、统计管理;6、数据分析等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建立并运行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2-ZCLW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审批督办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督办管理系统包括小程序、PC端两个业务运行管理界面。企业或个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小程序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办理人员通过线上受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层层审核上报,规范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人员通过办理流程时间节点线上跟踪,统筹督办,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最终实现政务审批业务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不耽误的不见面、马上办、一站式服务。系统包括1、用户管理;2、基础信息管理;3、业务管理;4、提醒管理;5、统计管理;6、数据分析等功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建立并运行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灵武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