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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3-0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由2022年6 月24日至 2022年 7月7 日16:30 变更为2022年6 月24日至 2022年 7月1 日16:30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由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变更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4日 15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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