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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村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鑫森合建设有限公司、闻达合晟(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馨江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屏村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政和县岭腰乡人民政府 以 政和县岭腰乡人民政府 会议纪要专题(202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资金 ,招标人为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锦屏村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暂列金额: 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依据南人综〔2019〕82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1.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 法人资格;2.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3. 中标单位须执行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文及南建筑(2017)6号文,关于优先采 购地产名优工业品的规定;4.根据闽建〔2016〕5 号、闽建 建〔2017〕16号 文件 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 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凡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 无效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4 08:30:00 至 2022-07-14 17:30:00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5 08:3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6-24 08:30:00 至 2022-07-14 17: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9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7-15 08:30:00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2-07-14 17:30:00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0@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政和县朝阳街10号楼A4栋419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280836543@qq.com

电话: 18815910298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 0599-3321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9-332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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